精神病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遗嘱设立的法律条件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精神病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头脑清醒,能够分辨自己的行为,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这是因为遗嘱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有效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设立的法律条件
遗嘱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
1、遗嘱必须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患者)是不能设立遗嘱的。
3、设立遗嘱的行为不能由他人代理,必须是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并签名确认。
4、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的遗嘱,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一旦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应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重新立遗嘱,口头遗嘱则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人在生前有权变更或撤销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