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实质要件和条件?订立遗嘱的内容有何限制?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实质要件和条件
有效遗嘱需满足立遗嘱人具备能力、真实意愿、合法财产等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能力。这意味着立遗嘱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理解遗嘱的法律意义。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这要求遗嘱内容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必须完全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这意味着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不能包括他人的财产或非法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订立遗嘱的内容有何限制
在订立遗嘱时,其内容受到一定的限制,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意味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
2、遗嘱的内容不得取消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为了保障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3、遗嘱的内容也不能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如不得设立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遗嘱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