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共同遗嘱的订立条件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共同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共同遗嘱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3、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共同遗嘱的订立条件
共同遗嘱的订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共同遗嘱将无效。此外,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设立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3、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将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4、共同遗嘱订立后,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撤销该共同遗嘱。
例如,在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遗嘱,但应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夫妻二人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
5、如果遗嘱经过公证,撤销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一方撤销时,如果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了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6、共同遗嘱如为代书遗嘱,即使是二人及以上的遗嘱人,也需由代书人及其他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如果共同遗嘱经过公证后又进行修改,最后一份遗嘱应视为有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