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遗嘱无效的问题?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如何处理遗嘱无效的问题
遗嘱部分无效时,可以根据有效部分分配遗产,遗嘱全部无效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遗产;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为此类人群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如果遗嘱是在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其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自然不应具有法律效力。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遗嘱真实性的破坏,不应被认定为有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的内容应当是遗嘱人明确的意愿,若被他人篡改,篡改部分就不能代表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应视为无效。
总之,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才是有效的,以确保遗嘱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