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的审查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办理遗嘱公证?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公证的审查认定标准
遗嘱公证的审查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而言,审查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遗嘱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自主表达自己的意愿。
2、遗嘱内容的合法性: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遗嘱形式的规范性:遗嘱应当采取法定的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并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
4、见证人的资格:若遗嘱涉及见证人,见证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如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5、遗嘱的真实性与自愿性:公证处需确认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受他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二、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1、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