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可以作废吗?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公证可以作废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作废的。遗嘱公证的作废需要经过遗嘱人本人的亲自确认。
1、作废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再立公证遗嘱进行更改。即遗嘱人可以选择重新到公证机关进行遗嘱的公证,以新的公证遗嘱替代旧的公证遗嘱。
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加以撤销、变更。因此,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遗嘱的有效期并无法律明文规定。
1、遗嘱作为被继承人(立遗嘱人)的意愿表达,通常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生效。只要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新的遗嘱,那么原有的公证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即开始生效。
2、公证遗嘱的有效期并非一个固定的时间段,而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并持续存在,直至被新的遗嘱所替代或经法律程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