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自立遗嘱要交给继承人一份吗?遗嘱和遗赠可以在一起写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写完自立遗嘱要交给继承人一份吗
民法典对遗嘱能否交给被继承人保管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但在实践中,遗嘱通常由被继承人自己保管,或者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嘱在继承过程中产生纠纷,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遗嘱是否交给继承人保管,最终还需由订立遗嘱的人自己决定。
二、遗嘱和遗赠可以在一起写吗
立遗嘱人可以将遗嘱继承和遗赠两项事项同时纳入到统一的遗嘱中进行规定。
此种行为常表现出立遗嘱人对于自身财产做出了多样化的处理策略,比如,部分财产可能被指定作为遗赠对象,而另一些财产则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立遗嘱人甚至有可能对同一项财产做出两种不同的安排,使得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共同享有该财产权益。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其核心依据均在于立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两者并无冲突之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遗赠的执行必须在清偿完遗赠人所欠债务及税费后方可进行,这是由于遗产价值受到已缴纳税费和已清偿债务的限制。
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主体资格、客体范围、接受或放弃权利的表达方式,以及获取遗产的途径等方面也存在着显著差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