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订立遗嘱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在订立遗嘱时,为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内容应当全面、明确且符合法律要求。具体而言,遗嘱应包含以下内容:
1、遗嘱应明确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以便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立遗嘱人的身份。
2、遗嘱应描述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关系等,这有助于明确遗嘱的受益人和相关权益。
3、遗嘱还应说明订立遗嘱的原因,这有助于理解立遗嘱人的意愿和动机。
4、遗嘱应详细列出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以确保财产分割的清晰和公正。
5、遗嘱应明确指定受益人,包括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并说明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如财产的分配方式、管理方式等。
6、遗嘱还应包括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如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并注明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当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时,其效力的判断依据主要基于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1、应明确的是,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若存在公证遗嘱,则其他形式的遗嘱均不得与其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2、若不存在公证遗嘱,或公证遗嘱被撤销、变更,则应根据遗嘱的订立时间来确定效力。具体来说:
最后所立的遗嘱将作为执行依据,但前提是这份遗嘱本身合法有效,且未与其他形式的遗嘱(特别是公证遗嘱)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