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重老人立遗嘱程序有哪些?如何确认遗嘱的真实意愿?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病重老人立遗嘱程序有哪些
病重老人在立遗嘱时,应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1、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理解遗嘱的法律后果。
2、老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遗嘱形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
(一)对于自书遗嘱,老人应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若选择代书、口头或录音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病重老人在立遗嘱时,还应确保遗嘱内容合法,不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且充分考虑法定继承人的权益。
二、如何确认遗嘱的真实意愿
确认遗嘱的真实意愿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关键。
1、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可以更真实地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并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应在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以便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保持清醒和理智,不能受到胁迫或欺骗。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处于不清醒或受胁迫的状态,那么遗嘱的真实意愿可能受到质疑。
4、如果遗嘱中存在疑义或矛盾之处,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释和解决,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意愿得到确认和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