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怎么立遗嘱财产归亲生儿子?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婚怎么立遗嘱财产归亲生儿子
1、在二婚关系中,若想确保财产最终归属于亲生的儿子,首要步骤是书立遗嘱。遗嘱作为个人意愿的明确表达,对于财产的分配具有决定性作用。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在立遗嘱时,需要特别注明财产归属。这意味着必须清晰无误地指出,希望自己的财产在去世后能够由亲生儿子继承。这样的表述不仅确保了遗嘱的明确性,也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4、由于二婚关系中可能涉及与前配偶的财产分割问题,因此在立遗嘱时还需注意处理好与前配偶的财产关系。
5、可以通过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所立遗嘱中的财产仅涉及个人名下的部分,从而避免与前配偶的财产产生混淆。
二、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继子女确实有可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
这种情况要求继子女必须同继父母建立起特定的扶养关系,也就是说,继父母应当承担继子女的所有或者至少大部分的抚养费用,而且这个抚养行为应该经历一段相当长期的过程。
通过这样的法律拟制,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将会被视为如同自然血缘关系那般的亲近,也包括他们的继承权在内的各种人权义务。
只要他们符合同样扶养关系的标准,继子女就会自然地具备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从而有权继承来自继父母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