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遗嘱时继承人可以在场吗?遗嘱和遗赠可以在一起写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写遗嘱时继承人可以在场吗
在遗嘱订立过程中,虽然继承人均有出席,但若其未担任遗嘱见证人角色,并不妨碍遗嘱的法律效力。
关于遗嘱的有效性,实际上,我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制定者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该遗嘱必须体现遗嘱制定者自身的真实意愿;
3、遗嘱所处置的资产必须属遗嘱制定者本人所有;
4、遗嘱内容不能与社会公众利益及社会公德相抵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和遗赠可以在一起写吗
立遗嘱人可以将遗嘱继承和遗赠两项事项同时纳入到统一的遗嘱中进行规定。
此种行为常表现出立遗嘱人对于自身财产做出了多样化的处理策略,比如,部分财产可能被指定作为遗赠对象,而另一些财产则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立遗嘱人甚至有可能对同一项财产做出两种不同的安排,使得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共同享有该财产权益。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其核心依据均在于立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两者并无冲突之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遗赠的执行必须在清偿完遗赠人所欠债务及税费后方可进行,这是由于遗产价值受到已缴纳税费和已清偿债务的限制。
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主体资格、客体范围、接受或放弃权利的表达方式,以及获取遗产的途径等方面也存在着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