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需要书面吗?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接受遗赠需要书面吗
接受遗赠不需要书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受遗赠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只需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
2、受遗赠人可以选择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只要能够证明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确有接受遗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无论形式如何,都应被视为有效。
3、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采取从宽原则,即只要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表达了接受遗赠的意愿,不论其是否采用了书面形式,都应予以认可。
4、特别是在受遗赠人无法联系到继承人等利害关系人时,更应允许其通过公证等其他方式固定其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这既有利于受遗赠人方便地行使权利,也体现了对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受遗赠人的权利
(一)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三)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2、受遗赠人的义务
(一)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二)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四)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